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承办几百件案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均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在当前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审查愈发严格,类案裁判注重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此次,张志来律师接手了一起未签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的二审案件。
一审胜诉后的新挑战
劳动者陈XX入职某毛毡有限公司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仲裁阶段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上诉至一审法院,一审依旧判决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仍不罢休,再次提起上诉,主张陈XX系与其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张志来律师临危受命,接过这一棘手案件。
证据梳理寻突破
张志来律师连续三个晚上在办公室,逐页翻阅陈XX提供的招聘简章、工装照片、工作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以及医疗垫付凭证等上百页材料。它发现,工资转账记录显示款项是从总公司账户转出,并非分公司。同时,工作群的管理员是总公司的管理人员,且招聘简章也是以总公司名义发布。张志来律师分析,从这些证据来看,虽然公司声称陈XX与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工资发放主体、工作管理主体均指向总公司,排除了分公司作为用工主体的可能性。这些关键细节为后续的辩论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审抗辩稳胜局
在二审庭审中,对方律师坚持认为陈XX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张志来律师则围绕主体资格、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业务关联性四大核心要件,逐一进行反驳。它指出,工资转账记录、工作群管理等证据足以证明总公司才是用工主体,且陈XX接受总公司的管理,从总公司获得劳动报酬,从事的也是总公司的业务,完全满足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对方律师在张志来律师严密的论证下,逐渐沉默。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全部答辩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XX得知结果后。这一胜诉为陈XX后续的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待遇赔付奠定了决定性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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