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时有发生,维权之路往往充满艰辛。本案中,被上诉人高X受上诉人宋X雇佣从事砌砖工作,工程完工后宋X拖欠劳务报酬。高X委托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黎芳律师代理此案。黎芳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7年执业经验,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10余年,在处理各类法律纠纷方面经验丰富。
事实劳务关系认定
上诉人宋X主张将劳务分包给案外人赵X,高X与其无关。黎芳律师抓住宋X陈述的矛盾点,其在一审称赵X为“班组长”,二审改称“分包关系”却无书面合同。同时,高X报酬部分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该账户基于宋X申报和委托,证明宋X是用工主体。此外,案外人赵X的通话录音也进一步证明高X与宋X形成劳务关系,最终法院认定宋X不能逃避支付义务。
欠款金额证明
上诉人质疑手写清单无签字、金额计算错误。黎芳律师将手写清单与银行转账记录精确匹配,证明清单客观真实。高X微信发送清单给宋X,宋X未否认,且在通话中对欠款金额未作反驳,构成法律上的自认。同时,黎芳律师清晰说明金额计算过程,消除误解,法院认可一审认定的欠款金额。
利息主张合法性
上诉人长期拖欠劳务报酬构成违约,黎芳律师依据《民法典》坚持违约损害赔偿原则,成功维持一审利息判决,为当事人争取到资金占用损失。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黎芳律师的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高X的劳务报酬及利息获得终审司法保障。黎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成功解决了劳务分包欠薪纠纷中的难点问题,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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