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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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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4214人看过
导读: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丧失误工费的计算,需要以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给予六个月的总额赔偿。除此之外,对于误工期间的营养费护理费等内容也需要做出一定的赔偿。

丧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伤害总是难以避免,对于进行了工伤认定之后的劳动者是有权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的。依据不同的伤残标准对劳动者所做出的补偿标准也与所差异。那么丧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针对该问题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的证明以及分析例举。

丧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关于丧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该问题需要进行实际收入分析。按照规定来说,对于丧失误工费的计算,需要以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为标准,给予六个月的总额赔偿。除此之外,对于误工期间的营养费护理费等内容也需要做出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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