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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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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281人看过
导读:工伤保险工资计算分多种情况。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一般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各地规定有差异。本人工资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有比例关系时按相应标准计算。伤残津贴方面,一级至四级伤残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也按对应比例发放。
工伤保险工资如何计算

一、工伤保险工资如何计算

工伤保险工资计算分不同情况。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原工资”各地规定有别,一般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伤残津贴方面,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以本人工资的90%、85%、80%、75%按月发放;五级、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分别为本人工资70%、60%。

二、工伤保险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一般而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造成伤残的,除上述费用外,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分别为27、25、23、21、18、16、13、11、9、7个月本人工资;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级、六级难以安排工作的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造成死亡,赔偿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工伤保险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

工伤保险工作由多部门协同负责。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主要职责有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待遇情况记录、进行待遇核定与支付等。

此外,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在了解工伤保险工资如何计算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该如何确定呢?一般来说,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外,工伤保险工资计算与伤残等级也有密切联系,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待遇标准。如果你对工伤保险工资计算的具体细节、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的更多疑问,或是伤残等级待遇标准等问题还有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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