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过不下去打算离婚,到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登记,按规定得经过一个月冷静期。可冷静期过了,双方却没去办理离婚手续,这时候是不是需要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呢?好多人心里都犯嘀咕,不清楚具体该咋办。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后未办理手续的默认状态
按照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但如果冷静期过了,双方都没去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不需要申请撤回。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两口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过了因为工作忙等原因没去办离婚证,那这就自动视为撤回申请了。
二、未申请撤回的法律后果
一旦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次离婚登记的流程就结束了。如果之后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例如之前申请离婚的夫妻,过了冷静期没办手续,后来又想离了,那就得重新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然后再等三十天冷静期。
三、无需主动撤回的原因
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简化程序,避免当事人不必要的麻烦。毕竟如果要求必须主动申请撤回,对于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没去办理的人来说,可能会增加额外的负担。而且从实际情况看,没去办理就说明双方可能有了新的考虑,默认撤回也是合理的。
四、重新申请离婚登记的要点
要是想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受理申请,然后开始新的离婚登记流程。
离婚冷静期过了没去办理,虽然不需要申请撤回,但之后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而重新申请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新问题,比如离婚协议书的条款是否需要修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是否有新的变化。要是遇到这些问题自己拿不准该怎么处理,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离婚过程中的各种难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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