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工伤基金先行垫付条件是啥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工伤基金先行垫付有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而所在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2.用人单位不支付费用:在工伤发生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一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二是用人单位依法终止且无财产支付待遇;三是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四是其他。
3.第三人侵权致工伤且不支付费用: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二、工伤基金先行垫付后追偿权法律规定是啥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此外,《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用人单位逾期偿还部分的利息损失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伤基金先行垫付后追偿程序法律规定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依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偿还数额的财产,以拍卖所得偿还所欠数额。此外,个人隐瞒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得工伤待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获得先行支付的,应责令其退还;拒不退还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当探讨最新工伤基金先行垫付条件是啥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工伤基金先行垫付后,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怎样的偿还责任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偿还垫付的费用,若不偿还,还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另外,职工在申请工伤基金先行垫付过程中,若对结果有异议,该如何进行救济呢?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是你对工伤基金先行垫付条件的具体适用、后续责任承担或救济途径等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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