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不下来要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下来,首先要明确原因。若因材料不齐,应按要求补充完善。
若对认定结论不服,可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工伤。比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身主张。
同时,要关注用人单位态度。若其不认可工伤,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协商不成,还可考虑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仲裁时,需围绕工伤事实及权益主张提供有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不下来,单位还需要陪医疗费吗
工伤认定尚未作出时,用人单位负有及时救治工伤职工的法定义务,应当先行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若最终职工被认定为工伤,该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相关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若工伤认定不成立,用人单位可根据非因工负伤的规定或基于公平原则,与职工协商处理垫付费用的返还事宜,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职工的救治需求。此外,职工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的,即使工伤认定未完成,用人单位也应保障职工的医疗救治,不得拖延或拒绝支付必要医疗费用。
三、工伤认定不成,选择人身损害可以吗
工伤认定不成,在符合条件时可以选择按人身损害主张赔偿。
若因无法认定劳动关系等导致不能认定工伤,如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这种情况可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根据《民法典》等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需注意,两者在程序、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工伤认定需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赔偿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要向法院起诉,需自己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及过错等。所以,若工伤认定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结合具体情况,考虑按人身损害索赔。
当遭遇工伤认定不下来要怎么办的情况时,其实还有后续途径可走。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重新争取认定结果。另外,还可进一步收集新的能证明工伤的证据,比如现场目击证人的补充证言、新发现的与工作相关的受伤证明材料等。要是你在工伤认定不通过后,对于行政复议流程、诉讼程序或者补充证据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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