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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等级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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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049人看过
导读:职工发生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停工留薪期满(含延长期),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满足条件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等资料。该委员会60日内作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对结论不服,15日内可向省级鉴定委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劳动等级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劳动等级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在上述条件满足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劳动等级鉴定申请时间有限制吗

工伤劳动等级鉴定申请时间有限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此外,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赔偿申请时间在法律上有限制吗

工伤赔偿申请时间在法律上有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无论是单位还是职工一方,都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赔偿,否则可能影响权益主张。

在了解工伤劳动等级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劳动等级鉴定的结果有效期有多久,正常情况下,鉴定结论一经作出一般长期有效,但在伤情发生变化等特定情形下可能会重新鉴定。另外,若对工伤劳动等级鉴定结果不服又该如何处理,通常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工伤鉴定涉及诸多繁琐的法律细节和复杂情况,倘若你在工伤劳动等级鉴定时间规定、结果有效期、结果异议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帮你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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