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地因公死亡认定程序有哪些
建筑工地因公死亡认定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受伤害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其次,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然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建筑工地因公死亡认定不通过该如何维权
若建筑工地因公死亡认定不通过,可按以下步骤维权。首先,自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可向作出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时需准备行政复议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其次,能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友证言、监控视频等与死亡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证据,以支撑诉求、增加维权成功几率。
三、建筑工地因公死亡认定不通过可走哪些法律途径
若建筑工地因公死亡认定不通过,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首先,可自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核认定结果。其次,也能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同时,收集更多能证明是因公死亡的证据,如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相关监控视频、工作记录等,以便在复议或诉讼中提供有力支持。
当我们了解了建筑工地因公死亡认定程序有哪些之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认定为因公死亡后,家属可以获得哪些赔偿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般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另外,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家属又该如何维权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在建筑工地因公死亡认定程序、赔偿事宜或维权途径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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