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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有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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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6 · 1653人看过
导读:工伤保险从多方面保障受伤职工权益。它承担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如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等,确保及时救治。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级至四级伤残基金按月发津贴,五至六级伤残单位视情况发放。还依据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生活自理程度分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摔伤有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一、摔伤有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1.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因工伤产生且符合规定的各类医疗费用

具体而言,像挂号时产生的挂号费、医生诊断和治疗的诊疗费,以及住院期间的住院费等,只要在规定范围内,都由基金支付。

这能确保职工在受伤后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2.停工留薪期工资:当职工因工作事故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足额支付。

这保障了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

3.伤残津贴:经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单位劳动关系,单位会安排合适工作,若难以安排,单位则按月发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生活护理费:按生活自理程度分3个等级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保险从多方面保障受伤职工权益。

二、摔伤有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因摔伤程度而异。

若为一般摔伤,认定为工伤后,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造成伤残的,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需注意,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流程获取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摔伤走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单位未缴纳的,则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具体流程中各环节都需准备相应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按规定步骤办理。

工伤保险在职工遭遇工伤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治疗费用到各项补贴,全方位保障着受伤职工的权益。那么,职工家属在这一系列保障过程中需要承担什么义务吗?比如在协助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等环节,是否有必须配合的责任呢?又或者,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如果单位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津贴发放出现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如果您对这些与工伤保险保障相关的拓展问题存在疑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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