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咋处理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时,原则上部分赔偿项目可兼得,部分不重复赔偿。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一般遵循“填平原则”,即已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获得赔付的,工伤保险不再重复支付。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赔偿项目,可在交通事故赔偿外,再从工伤保险中获得。
劳动者可先向侵权人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需注意收集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按法定程序索赔。
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都要原件咋办
遇到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都要原件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办法。首先,可与相关部门沟通,如向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或工伤认定机构说明情况,请求其在收取原件后出具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此复印件通常也具法律效力。
若涉及医院病历、费用票据等,可到医院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医院的盖章复印件在理赔中也被认可。另外,对于有电子版本的材料,可提供电子档,经相关部门确认其真实性后使用。若仍无法解决,可考虑先处理其中一项赔偿,获取相关证明材料后,再凭证明和剩余材料处理另一项赔偿。
三、交通事故与工伤需分别做鉴定吗
交通事故与工伤通常需分别做鉴定。二者适用不同鉴定标准和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确定事故中伤者伤残程度,为民事赔偿提供依据,一般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工伤鉴定是认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伤残程度,用于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伤者既要通过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向侵权人索赔,又要进行工伤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通常要分别鉴定。
当我们关注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咋处理时,除了明确“双赔”“补差”的基本规则,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留意:一是工伤认定的时效限制。用人单位需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请,劳动者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提出,超期可能丧失认定资格;二是赔偿项目的重叠与排他,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通常只能择一主张,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可双重获得。若你正面临竞合纠纷,对认定时效、项目划分仍有困惑,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你理清细节,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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