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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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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1 · 2024人看过
导读: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需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该鉴定涵盖劳动功能障碍(分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和生活自理障碍(分3级)。工伤职工治疗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单位、职工或近亲属向设区市级委员会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及医疗资料;对结论不服可15日内申请省级再次鉴定,省级结论为最终。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需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赔偿依劳动能力鉴定等级而定。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至21个月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五级、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至16个月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至60%。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至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三、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一级至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包括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等。五级、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癫痛中度、一侧完全性面瘫等情况。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像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等。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依据医学检查和相关标准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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