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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书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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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8 · 2023人看过
导读:劳动争议调解书分两类,效力规定不同。由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合同效力,无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书,仲裁委制作的签收后生效,一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制作的签收后与判决书同等效力,也可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必须遵守。
劳动争议调解书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争议调解书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书分为两类,效力规定不同。一类是由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书。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此类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合同效力,即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但不具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法申请仲裁。另一类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书。仲裁委制作的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样可申请强制执行。它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

二、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程序,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若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持自身主张。

三、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要包括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主要有三类。一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主任由双方推举人员担任,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二是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它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也可调解劳动争议。三是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这类组织依托基层政府,熟悉当地情况,能高效调解劳动争议。这些组织旨在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平和解决劳动纠纷

在明确劳动争议调解书效力是如何规定之后,我们进一步了解到,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劳动争议调解书一旦生效,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认可,不得再就同一争议事项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是否对劳动争议调解书效力的相关事宜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调解书生效后,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具体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等。要是有任何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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