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时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咋办
劳动仲裁时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提供相关凭证证明。根据法律规定,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若单位拒绝提供,需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应积极收集整理证据,向仲裁委阐明证据与劳动关系的关联性,以此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劳动仲裁时营业执照法人非老板咋办
劳动仲裁中营业执照法人非实际老板不影响仲裁。在法律上,用人单位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一般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用人单位为被申请人。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只要能证明与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就可对其提起仲裁。即便法人并非实际老板,不影响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若实际老板与法人不一致且涉及责任承担问题,可在仲裁过程中说明情况。若有证据证明实际老板对劳动纠纷有直接关联,可申请追加其为第三人。关键是围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及自身权益受损事实举证。
三、劳动仲裁时离职不批怎么办
劳动仲裁期间离职不批,劳动者无需用人单位批准。若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若已过试用期,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这是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若单位以不批准离职为由,扣发工资、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等,劳动者可在劳动仲裁中一并主张权益。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致劳动者损失,劳动者还可主张赔偿。保留好通知单位离职的证据,如邮件、快递凭证等,以证明履行了法定程序。
当面临劳动仲裁时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的情况,确实会让人感到棘手。除了文中提到的那些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外,还有一些要点需要注意。比如,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要妥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另外,如果有同事愿意为你作证,这也能增加劳动关系认定的可信度。而且,工资发放记录能直观体现你与单位的经济往来。要是你在这些方面仍有疑问,或者对劳动仲裁的整个流程还存在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更精准、更详细的解答与指导,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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