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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了但不给可以起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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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1 · 1737人看过
导读: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劳动者,通常先协商、投诉解决。依《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文本应双方各执一份,单位未交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害要担责。劳动者先与单位协商要合同,不成则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只有在因单位不给合同致实际损害且协商赔偿无果时,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签了但不给可以起诉不

一、劳动合同签了但不给可以起诉

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劳动者,一般无需起诉,可先通过协商、投诉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提供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只有当因单位不给合同造成了实际损害且协商赔偿无果时,劳动者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签订法有什么要点

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以下要点: 1.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应依法成立,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等特殊行业除外)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2.合同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合同应具备必备条款,如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要明确具体,避免模糊表述。 3.签订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4.试用期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时长与合同期限挂钩,如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双方签字盖章:合同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者要确保用人单位加盖公章,自己妥善保存一份。

三、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能够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吗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即便签订合同的日期晚于合同起始时间,但从实际用工那一天起,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开始时间本身不违法,但用人单位需注意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避免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当我们探讨劳动合同签了但不给是否可以起诉这个问题时,答案是明确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劳动合同是双方劳动关系的重要凭证,单位不给劳动者持有,严重影响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知晓与保障。比如,后续若涉及劳动报酬纠纷工伤认定等,劳动合同都至关重要。若单位拒绝提供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仅可起诉要求其交付,还可要求赔偿因未持有合同而遭受的潜在损失。你是否正面临劳动合同不给的困扰呢?倘若对起诉流程、可能获得的赔偿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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