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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特殊对象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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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6 · 1482人看过
导读:工伤认定的特殊对象包括:一是超龄就业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享养老保险待遇,在原单位工作受伤害可认定工伤;二是实习学生,实习期间因工受伤,实习单位和学校应申请认定;三是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受伤,派遣单位申请认定,用工单位协助;四是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多单位就业,受伤害时工作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认定的特殊对象有谁

一、工伤认定的特殊对象有谁

工伤认定的特殊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1.超龄就业人员: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2.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实习单位和学校应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务派遣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协助调查核实。 4.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什么

工伤认定期限分两种情况。 一是单位申请期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是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工伤认定的仲裁程序是什么

工伤认定一般不直接进入仲裁程序,通常先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若涉及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才会进入仲裁程序。流程如下: 1.申请: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2.受理: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开庭审理:受理后安排时间开庭,双方举证、质证、辩论。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先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 5.裁决:调解不成,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一般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工伤认定的特殊对象有谁?除了常见的企业职工,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在工作中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另外,在建设项目中,包工头手下的农民工如果遭遇工伤,也有相应的认定规则。对于这些特殊对象的工伤认定,涉及到诸多细节和复杂的法律规定。你是否对工伤认定的特殊对象存在疑问,或者身边有人面临类似情况呢?如果想深入了解工伤认定特殊对象的具体权益保障、认定流程等更多内容,不要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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