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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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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2556人看过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做出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伤害,工伤出现以后要先对工伤进行工伤伤残的认定的,在确属于工伤范围后才能更加伤残程度作出赔偿,下面大家就跟律图小编一起来看看哪些机构可以做工伤认定吧。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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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住院费。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每人每天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1-4级增加3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5-6级增加2 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7-10级增加1个月)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哪些机构可以做工伤认定了吧,希望律图小编带来的内容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工伤认定是对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一步,如果这步走不好的话,那么急无所谓对受伤害的职工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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