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已经立案应该怎么撤销
劳动仲裁立案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申请。
通常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写明撤销仲裁申请的原因。一般来说,如果是申请人主动提出,且仲裁委尚未作出裁决,在仲裁庭尚未开庭审理或者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仲裁委可以准许撤销申请。
比如因双方已自行和解并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或者申请人因自身考虑不再继续仲裁等合理原因,都可申请撤销。但一旦仲裁委决定撤销申请,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即终结,申请人此后不能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仲裁。需注意,具体操作要依据仲裁委的规定和要求来进行,以确保符合程序。
二、合伙人投资款不到位怎么办
若合伙人投资款不到位,首先需查看合伙协议对此有无约定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若协议有约定,可按约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其补足投资款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比如支付逾期利息等。
若协议未明确,可先与该合伙人沟通,要求限期补足。若仍不履行,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可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在诉讼中,需提供能证明合伙关系及投资款未到位的相关证据,如合伙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若其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其履行出资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合伙事业的正常运转。
三、合伙人投资风险如何承担
合伙人投资风险承担方式通常依合伙协议约定。一般而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在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需以个人财产继续清偿。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投资决策等方面,合伙人应依约定的决策机制行事。若因某合伙人过错致投资损失,有过错方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擅自进行高风险投资致损,该合伙人可能要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同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状况有知情权、监督权,可通过合理行使权利,一定程度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自身权益。投资有风险,合伙前应在协议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风险承担方式。
当劳动仲裁已经立案,想要撤销时也存在相应规则。一般来说,如果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可以向仲裁委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但要注意,撤回申请后可能无法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同时,不同地区的仲裁机构可能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略有差异。你在劳动仲裁立案后打算撤销申请吗?是否对撤回申请的具体细节,比如申请书的格式、提交的时间节点等有疑问呢?若有任何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劳动仲裁撤销申请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助你顺利解决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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