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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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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5785人看过
导读:1、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2、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

劳动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可以对某些特殊的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在违法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下,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现在律图的小编为您详细的介绍。

劳动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此处的培训费用包括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正常的职位、工资调整机制。因此劳动者无须担心约定服务期后的职位和工资问题。

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劳动者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有保密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条款,同时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关于保密条款的规定,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同时,劳动者违反该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数额超出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法院追加。

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实际上竞业限制条款也是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一种手段,所谓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劳动合同法有又对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地域、期限等做了相关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特别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除以上三种情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上面就是对劳动合同违约金适用情形的解答了,希望可以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更多关于违约金方面的问题,如违约金怎么计算?违约金约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请联系我们律图的专业律师为您具体问题具体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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