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应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若经此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需注意遵循法定程序,保留好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相关证据,如绩效考核记录、培训记录、调岗通知等,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劳动纠纷。
二、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能辞退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不能直接辞退。首先,单位应给予该员工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若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应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若员工仍不能胜任新工作,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比如,小李因病无法完成原岗位任务,公司先让其休医疗期。期满后安排新工作,小李仍不能胜任,公司提前通知并支付相应补偿后,才可合法辞退小李。所以,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之员工,需遵循法定程序。
三、员工因病不胜任原工作单位能否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因病不胜任原工作,单位不能直接辞退。首先,单位需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培训,若员工仍不能胜任新工作,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的关键在于单位要遵循法定程序,不能随意辞退。比如,要证明员工确实因病无法胜任原工作,且已采取合理的调岗或培训措施。若单位未经此程序直接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当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原工作时,单位面临着诸多决策与处理方式。首先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判断是否能对其进行合理调岗。若调岗后员工仍不能胜任,单位需谨慎考虑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比如支付经济补偿等。这其中涉及到复杂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细节。如果您作为单位一方,对员工因病不能胜任工作后的处理流程、补偿标准等还有疑问,或者您是员工,想了解自身权益保障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助您妥善应对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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