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职工工伤的界定依据有哪些
职工工伤的界定依据主要如下:
首先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属于工伤。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视同工伤。
第十六条规定,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此外,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证据、事实,综合判断是否符合工伤界定条件。若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职工工伤的界定是什么标准
职工工伤的界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在工厂车间正常作业时被机器弄伤。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上班前准备工具、下班后清理工作区域受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在执行安保任务时被袭击。
4.患职业病的。因长期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如出差途中因工作受伤。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工伤的待遇有哪些
职工工伤待遇分不同情况。
医疗救治期,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等目录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
评定伤残等级后,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伤残,也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经本人提出可解除劳动关系,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的,同样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外,生活不能自理的还有生活护理费。
职工工伤的界定依据有哪些,这是众多劳动者关心的重要问题。工伤的认定不仅关乎职工的权益保障,也影响着企业的责任承担。除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常见情形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另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同样被认定为工伤。你是否对工伤界定的具体细节还有疑问呢?若想进一步了解工伤认定的流程、所需材料等相关问题,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