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后一年病情未好咋办
工伤认定后一年病情未好,可按如下处理。首先,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确认后,能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次,若病情变化影响劳动能力,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以确定是否因病情变化需调整伤残等级,进而重新核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另外,继续接受治疗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及时按规定申请相关认定和鉴定,确保自身权益能得到保障。
二、工伤认定后一定要做劳动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并非一定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而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因工伤导致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若职工仅想确认工伤事实,不涉及后续赔偿、停工留薪期、伤残待遇等问题,可不做劳动能力鉴定。但如果涉及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等,或者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等,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才能准确计算相应赔偿数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是否做劳动能力鉴定,取决于职工后续的需求和打算。
三、工伤认定后一般有多长的时间休养
工伤认定后具体的休养时间并无统一固定时长。
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病情等确定。通常由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情较轻恢复较快的,可能休养几个月;伤情严重、涉及骨折、神经损伤等复杂情况的,休养时间可能长达数年。比如骨折一般需数月恢复,严重的脊髓损伤等可能需长期康复休养。
需注意,停工留薪期期满后,若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若伤情稳定,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以便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伤认定后一年病情仍未好转,这确实会让人忧心。其实在此期间,职工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比如继续接受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且,若病情影响劳动能力,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要是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有变化,工伤保险待遇也会随之调整。面对工伤认定后一年病情未好的复杂状况,你是否有诸多疑问呢?如果对后续治疗安排、待遇调整等方面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妥善应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