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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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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7.26 · 2045人看过
导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依工伤伤残等级而定,先进行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各级伤残对应不同月数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参保则单位承担。如八级伤残月缴费工资5000元,补助金为11×5000=55000元,依参保情况确定支付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赔偿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需根据工伤伤残等级确定。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来说,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该费用则由单位承担。比如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月缴费工资5000元,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5000=550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参保则单位支付)。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谁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主体视情况而定: 缴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具体支付主体需结合实际工伤情形及用人单位参保状况等来确定。

三、一次性伤残鉴定赔偿金由谁支付

一次性伤残鉴定赔偿金的支付主体需视情况而定。 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该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责任。 在工伤认定后,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便可依规定获得相应赔偿。比如,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款项,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助其后续生活及康复等。

当探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怎么赔偿时,要知道它需依据工伤等级来确定具体数额。不同的工伤级别赔偿标准差异较大。在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若后续还有诸如工伤复发的治疗费用承担等问题也需要关注。工伤复发可能会产生新的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一系列费用。你是否因工伤赔偿事宜而感到困惑呢?如果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细节、工伤复发后的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帮你明晰权益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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