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下来以前工资怎么算
在工伤认定下来以前,工资应按正常出勤工资支付。即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总之,在工伤认定期间,单位应保障工伤职工的工资权益,以维持其基本生活。
二、工伤认定下来工资比之前低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工资降低,需分情况看待。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依规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伤残待遇,工资可能会调整。若单位无故降低工资,这是违法的。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已过停工留薪期,单位应安排适当工作,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安排的工作导致工资降低不合理,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恢复原工资待遇或给予相应补偿。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作出裁决,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下来了可以报销医药费吗
工伤认定下来后,医药费通常是可以报销的。
首先,需确认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若已缴纳,那么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流程是,职工或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产生费用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总之,工伤认定下来是后续报销医药费的重要前提,只要费用符合规定,按相应流程即可办理报销事宜。
在工伤认定下来以前,工资的计算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职工在此期间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期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你是否对工伤认定前工资计算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计算基数有误怎么办?若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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