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几种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情形主要有四种。一是主体不适格,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自然人,包括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将不被受理。二是超过申请时效,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1年内申请,超期申请一般不予受理。三是材料不完整且在指定期限内未补正,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不全又不补正的,不予受理。四是不属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管辖不符不予受理。
二、工伤认定不下来,应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下来,可能有多种原因。首先要确认是否因材料不全被退回。若如此,应按要求补充完善材料,比如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若对认定结果不服,可自收到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即便工伤认定不下来,若能证明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但需注意,民事诉讼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工伤赔偿有所不同。比如可能不包含工伤特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项目。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及证据收集等因素,来确定合适的维权途径。
三、工伤认定不服一审上诉可以吗
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也可上诉。
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若对其不服,可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若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要提交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等。上级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需注意,上诉应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且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以增加上诉成功的几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了解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很关键。除了文中提到的几种情形外,若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比如关键证据缺失、材料格式有误等,也可能导致不予受理。另外,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且无特殊正当理由的,也不会被受理。工伤认定关乎职工权益,若您对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仍有疑问,例如对申请时效的界定、补充材料的具体要求等存在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确保您能清晰掌握相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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