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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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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9 · 1868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怀孕女职工因身体原因不胜任工作,单位应合理调岗且不降低待遇。违法解除合同,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获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怀孕女职工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怀孕不能胜任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女职工若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岗。调岗应具有合理性,且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总之,怀孕女职工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二、怀孕不胜任工作能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女职工怀孕后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若仍不能胜任,也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需按照法定程序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后才能解除。

但如果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一般情况下怀孕不胜任工作不能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三、怀孕女职工调岗降薪合法吗

怀孕女职工调岗降薪一般不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但应当合理,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若未经协商一致,擅自调岗降薪,女职工有权要求恢复原岗位及工资待遇。若无法恢复,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确实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性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那如果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调岗合理性产生争议该如何解决呢?又或者女职工对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存在疑问时怎么办呢?这些情况都关系到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切身利益。倘若你或者身边有女性朋友正面临此类与孕期权益相关的法律问题困扰,想深入了解其中的细节,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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