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多久鉴定有效
1.工伤认定后通常需在伤情相对稳定时开展劳动能力鉴定,一般从工伤事故发生日起1年内申请有效。
2.特殊情形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像工伤职工伤情不稳定需继续治疗时,申请期限可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不得超12个月。
3.若超过规定申请期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能不受理,工伤职工就无法得到相应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相关待遇。
4.因此,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应留意申请期限,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工伤鉴定超过多久申请会失去法律效力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超出30日且未经同意申请工伤认定,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职工一方超出1年申请,通常会失去被认定为工伤的机会,除非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
三、工伤鉴定超过多久申请会失去效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提出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申请工伤鉴定,可能会失去获得工伤认定的权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是有时间要求的。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你对工伤鉴定时间、流程等还有疑问,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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