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仲裁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仲裁程序如下:当事人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载明双方基本信息、仲裁请求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若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按以下程序处理:
终局裁决:针对用人单位,若对追索劳动报酬等不超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等方面的争议的仲裁裁决不服,只能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非终局裁决: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如何走法律救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分情况而定。
若为终局裁决,劳动者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若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若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都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当我们聚焦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仲裁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时,了解其受案范围涵盖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争议等多种情况,而仲裁程序包含申请、受理、开庭等环节。但实际处理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证据不足该如何应对,仲裁过程中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等。这些拓展问题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仲裁程序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在劳动争议处理上有困惑,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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