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仲裁的管辖是如何确定的
工伤仲裁管辖的确定如下:
地域管辖: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级别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为四级,分别是省级、市级、县级和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案件由基层仲裁委管辖,但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这些市的仲裁委可以管辖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或者疑难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
移送管辖:仲裁委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委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
指定管辖:两个以上仲裁委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管辖。发生管辖争议的,协商不成时由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二、工伤仲裁申请地域管辖确定有啥规则
工伤仲裁申请地域管辖一般遵循如下规则:
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地方,在此地仲裁便于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也便于仲裁委调查取证。
用人单位所在地: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三、工伤仲裁的时效在法律上如何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仲裁时效适用该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我们探讨工伤仲裁的管辖是如何确定的问题时,除了了解管辖的确定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管辖后,申请工伤仲裁的时效问题就很关键,一般情况下,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申请仲裁时所需的材料也至关重要,通常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如果您在工伤仲裁管辖、时效、所需材料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更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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