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离职是否享有赔偿
当员工于不签署合同时选择离开公司,他们有权寻求赔偿。赔偿金额的详细规定如下所示:
1.自员工受聘之日起满一整年后仍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
(1)从员工受聘之周天数为满月之第二天至满年度前一日期间内,应当向该员工每月支付两倍之工资;
(2)由于期间被视为自员工受聘之同日已与其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因此应当立即就该事项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有单位拒签的严重情形,自该(受聘)日期起满一年之最早日期起,向该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自员工受聘之日起超出一个月而未满一整年的期间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
(1)如果员工故意不签字确认,则雇主须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并可同时以书面方式将终止劳动关系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决定告知员工;
(2)如果是雇主自身未签订合同,作为替代方案,应自受聘起第十三个月当前的日期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截止之日为止,向该员工支付双倍工资,一旦补签后则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3.自员工受聘之日起尚未满一个月而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1)如果员工故意拖延,雇主有权作出书面通知,在收到通知后仍然未能签署的情况下,雇主要向该员工发放其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并且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是雇主未能签订合同,雇方可进行补订工作合同,无需付出双倍工资赔偿。这里所述的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双倍工资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其开始使用劳动者之日起,如果超过了一个月,但未满一年,仍然没有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话,那该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于正常标准的薪酬;同样地,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不再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日期算起,直到签订之日为止,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按月支付两倍的薪资数额;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劳动者当月的平均工资乘以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月份数量再乘以2这个系数。然而,并非所有涉及到劳动权益纠纷的案件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审理与裁决,这主要取决于纠纷双方所在的地区及主体性质。例如,如属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这些单位招聘的劳动者之间所产生的劳资矛盾;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所雇佣的劳动者之间引发的劳动纠纷等类型,均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之内。不过,对于劳动权益纠纷,无论各方能否达成共识或在和解后未能按约定执行,他们都有权向调解机构提出调解请求;同样的情况下,在调停不成或达成共识后又未能按约定执行时,他们皆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仍存异议的,除了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之外,申请人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不签劳动合同被开除如何赔偿员工
若未能签署劳动合同而受到辞退的员工可能有权获得以下赔偿:首要的是,如果用人主体从雇佣之日起到满一个月但是还不到一整年,没有与受雇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他们就必须每个月向受雇者支付双倍的薪资。其次,如果这一解雇行为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主体就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向受雇者支付赔偿金。至于经济补偿,它将根据受雇者在该用人主体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对于工作了六个月以上但还不到一年的情况,则会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会向受雇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受雇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时,根据工作时长享有不同赔偿。满一年未签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超一个月未满一年的,员工故意不签则支付双倍工资并可终止劳动关系,雇主未签则支付双倍工资至补签之日;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故意拖延只支付实际工作工资,雇主未签可补签合同无需赔偿。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