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范畴并不覆盖因劳动者主观故意而引发的伤亡事故,同样未涵盖因为酗酒、吸食毒品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事故,以及伤残者自行伤害或自我了断后引起的伤亡情况。普遍意义上讲,若不幸发生在这种由劳动者本身严重过失行为所导致的伤情与死亡事件中,那么通常无法从工伤保险制度内获得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事故保险赔偿误工费怎么算出来的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进行考虑:首先是受害者的经济收入情况,若受害者拥有稳定的工作而导致收入受损的话,就需要依照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而言,则可参照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核算;另外,倘若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该受害者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也可以依照受诉地法院所在地同业或者相似行业在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标准进行计算。紧接着,我们需要关注误工时间的问题。一般的做法是参考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例如出院医嘱、诊断证明等等。如果受害者因为身体残疾而无法正常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可以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为止。总的来说,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然而,在实际的法律操作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各类相关证据以及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严谨的认定。
工伤保险不覆盖劳动者故意导致的伤亡、酗酒吸毒所致伤残或死亡,以及自残或自杀情形。简而言之,因个人严重过失如故意行为、滥用物质或自我伤害导致的伤亡,均不属于工伤保险理赔范围,因此无法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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