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休假的工资怎么计算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在我国,符合规定的职工自连续服务期满一年后的第二个年度开始,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待遇。
具体来说,若连续服务时间不足十年,可享有五天的年假;
若连续服务年限为十至二十年间,则可享受十天的年假;
而当连续服务年限达到或超过二十年时,年假则增至十五天。
另外需注意的是,我国《劳动法》所认定的国家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并不被包含在上述年假当中。
具体到年假期间,员工的报酬仍然以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水平作为参考标准进行发放。
然而,若单位方面擅自安排员工进行额外的加班工作,那对于他们应享有的未休年假数量,单位应该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高度支付相应的年假工资报酬。
至于职工个人缘由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愿到岗休息的情况,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其按时到岗工作期间的工资如常支付。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具体而言,若由于机构之需求明确且迫切,无法为员工安排年假休息,经过员工个人同意后,此种情形下,可不必为其设置年假休息。关于员工未享受之年假工资之计算方式如下:对于员工应享有的但未能实际享受的年假天数,机构应对其按照该员工每日工资收入的300%进行年假工资报酬的支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