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事故赔偿程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工伤赔偿的具体流程可以表述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并取得相应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申请赔偿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收集整理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在内的相关文件以及医疗费用等各类缴费票据,然后递交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赔偿申请;接下来,由该基金管理机构对所提交的资料进行仔细审验;只有当所有材料经过严格审核之后,才会正式进入到赔偿环节之中。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在工伤事故中,赔付款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医疗支出与康复费用;
其次是对于丧失部分或全部生活自理能力的劳动者,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权威认证所确定的生活护理费用;此外还涉及到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以及针对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等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关于工伤赔偿的程序如下所述:首先,您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工伤鉴定申请,并获取工伤鉴定结果确认证书;紧接着,您需要整理所需的所有文件以及发票等相关凭据,并将其递送至当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过该机构对您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之后,就会正式进入到赔偿阶段。为了确保整个流程顺利地进行并且能够成功获得赔偿,请务必保证您所提供的资料完整且真实有效,同时,严格遵循以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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