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公式一:
对于具备休假资质且新调入该公司的员工,其在当年所能享受到的年休假额度等于(截至当前年度的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他们本年度理应享受的总天数。
公式二:
当员工选择在特殊情况下辞去职位时,他们所能获取到的年休假额度是通过以下方式计算得出:
(截至员工辞职之日的已过去日历天数除以365天)乘以他们全年应该享有的总天数减去他们已经在这一年内实际使用掉的天数。
公式三:
如果某位员工没有被合理地安排好享受他们权利中的法定年休假,那么公司应对他们做出适当的补偿:
先从他之前的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中去除加班费用部分,再除以21.75这个数值得到每月平均工资值,最后这个工资值得以200%为系数倍增,再乘以他理应享有但尚未得到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二、年休假天数规定是什么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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