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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公司搬迁不愿去,算被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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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380人看过
导读:员工因公司搬迁不愿前往,不一定算被辞退。若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合同则算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员工主动离职,则不算被辞退,无经济补偿。
员工因公司搬迁不愿去,算被辞退吗

在工作中,公司的一些变动可能会给员工带来不小的影响。就拿公司搬迁来说,如果搬迁距离较远,员工上班会变得更麻烦,通勤成本也会增加,这时候有些员工就不愿意跟着去新地址上班了。那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愿意去新地址工作,能不能算被公司辞退呢?这是很多遇到类似情况的员工心里的疑问,接下来就来详细解答一番。

一、判断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公司从城市的东边搬到西边,距离很远,员工原本半小时的通勤时间变成了两小时,这就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如果只是在同一个写字楼内换了楼层,对员工上班基本没影响,那就不属于这种情况。

二、公司与员工的协商过程

当公司有搬迁计划时,应该主动和员工进行协商。如果公司没有和员工商量,直接要求员工到新地址上班,员工不同意,这时候不能简单认定员工算被辞退。要是公司和员工协商,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像提供交通补贴、调整工作时间等,员工还是不愿意去,这就需要进一步判断了。例如公司提出给员工每月增加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但员工依旧拒绝前往新地址,那后续的处理就会有所不同。

三、协商不成的处理方式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看公司的解除是否合法。若符合“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且按规定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那公司的解除就是合法的,不过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公司没有按规定操作,比如没有提前通知也没支付代通知金,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四、员工的维权途径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可以和公司再次协商,争取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材料,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员工小李所在公司搬迁,他不愿意去,公司直接解除了和他的劳动合同,小李就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先和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后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申请仲裁起诉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去是否算被辞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后续可能会涉及到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计算问题,或者公司和员工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等情况。要是遇到这些复杂的问题,建议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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