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6 · 1314人看过
导读:特殊工时工作制包含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企业中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工作的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等;需机动作业的人员,如长途运输人员等;以及其他适合该制度的职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于交通等需连续作业行业的职工、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行业的部分职工及其他适合的职工。
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特殊工时工作制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适用范围:一是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是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范围:主要是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以及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特殊工时工作制适用条件是什么

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适用条件: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条件:

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实行特殊工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三、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流程有哪些

特殊工时工作制审批流程如下:

1.申请:

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申请说明书等材料,说明申请理由、岗位及人数、实行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等。

2.受理:

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全的,会要求用人单位补正。

3.审查:

劳动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实地核查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劳动条件等。

4.决定: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准予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5.告知与备案:

审批决定作出后,劳动行政部门会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准予的还需将批复在单位内公示。同时,用人单位应将批复留存备案。

当我们了解了特殊工时工作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它们各自的适用范围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需要经过怎样的审批流程呢?还有,在特殊工时工作制下,职工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这些都是与特殊工时工作制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审批流程、加班工资计算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劳动保障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保障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