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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劳动仲裁适用于哪些情况

时间:2025.07.30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272人
律师解析:
1.用人单位: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去竞争单位工作或自行经营同类业务,单位可仲裁要求员工担责付违约金
2.劳动者
单位未按约支付竞业补偿,劳动者可仲裁索要;
若单位三个月未支付,劳动者可请求解除约定。
出现上述争议,当事人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案情回顾:

小朱原是某公司员工,离职时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小朱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公司则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然而,公司连续三个月未支付该补偿。与此同时,小朱入职了一家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原公司发现后,以小朱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为由,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小朱则认为公司未支付经济补偿,自己有权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用人单位角度,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像小朱入职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用人单位有权申请仲裁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2、从劳动者角度,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且连续三个月未支付,劳动者如小朱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经济补偿。双方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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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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