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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制中途离职剩余的怎么办

时间:2025.07.2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335人
律师解析:
1.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年薪制及中途离职薪资结算方式,按约定执行。
比如约定按工作时间比例支付,就依此计算剩余薪资。
2.若无约定,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
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表现、贡献等合理结算剩余年薪。
3.协商不成,劳动者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应得的剩余年薪。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年薪制劳动合同,年薪为50万元。工作半年后,小朱因个人发展原因决定离职。公司以小朱未工作满一年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年薪。小朱认为自己已按工作时长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应按比例支付剩余年薪,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劳动法法规,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报酬。小朱虽未工作满一年,但已完成部分工作任务,公司应按照小朱实际工作时间和年薪标准,按比例支付其剩余工资
2、公司以未工作满一年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年薪,缺乏法律依据,属于不合理行为。小朱有权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按比例计算的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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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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