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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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是在法定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患疾停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若雇主无故解约,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惩罚性赔偿;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代通知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两倍于第47条规定的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停职前半年月薪的半数或全额计算。

在疾病或非职业性伤害情况下,员工享受法定医疗期,雇主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若医疗期结束后,员工仍无法胜任原工作或适应新安排,雇主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方可依法解除合同。

员工患病期间,用人单位通常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无过错或违纪行为时,应给予经济补偿。若员工患职业病或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否则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在疾病或非职业性伤害情况下,员工享受法定医疗期,雇主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若医疗期结束后,员工仍无法胜任原工作或适应新安排,雇主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方可依法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