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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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以底薪标准来核定加班费,那这就是违反法规的行为。底薪是核算加班费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如果公司在这方面有疏漏或不当做法,就会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威胁和侵害。所以,公司在员工法定正常工作时长外的超时工作阶段,应该按照相关法令法规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补偿费用。

如果劳动者是年薪制,但用人单位安排当事人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1.5倍。2.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3.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不合法。对于加班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三)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