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综合工时制加班有时间上限。企业实行该制度,具体日或周工作时间可超8小时或40小时,但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法定标准。
2.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算加班,需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150%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工作,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300%支付。
3.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
2025-12-30 23:00:0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综合工时制加班时间有上限,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应支付相应加班工资,且延长工作时间有每日和每月时长限制。
法律解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虽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具体日或周工作时间可超常规,但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属于延长工作时间,需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要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同时,为保障劳动者权益,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3小时,每月不得超36小时。如果企业违反这些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若在综合工时制加班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0 21:25:24 回复
咨询我
综合工时制加班时间存在上限。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虽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单日或单周实际工作时间可超8小时或40小时,但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部分算延长工作时间,需按不低于本人小时工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则按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支付。同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与排班,避免过度加班。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处理。劳动者自身也应增强维权意识,遇到加班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2025-12-30 20:01:2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综合工时制下,虽具体日或周工作时间可超常规,但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能超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这保障劳动者合理工作时长。
(2)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部分属于延长工作时间,企业需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体现对劳动者额外劳动的补偿。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企业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强调法定休假日工作的高补偿标准。
(4)企业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3小时,每月不得超36小时,从时间量上限制企业过度使用加班,保护劳动者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留意加班时间和工资支付情况,若企业违规可依法维权;企业应严格遵守加班时间和工资支付规定,避免法律风险,不同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12-30 18:51:26 回复
咨询我
(一)企业需准确计算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确保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避免随意安排员工长时间工作。
(二)对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四)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5-12-30 18:39: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