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劳动仲裁裁决一般要在45天内处理完,复杂的案子能延长到15天。不过,具体时间得看案子的复杂程度、证据够不够充分、双方合不合作。要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争议不大,仲裁程序就能很快结束。

劳动仲裁裁决通常需要在四十五个自然日内作出。但如果案件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审理完毕,经过审批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不过最多只能延长十五天,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法律解决,同时也平衡了效率和公正,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若有一方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的结论持有异议,其可能面临的后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对方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一旦生效,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则对方当事人可依据该法条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审判员将案件移交执行员进行执行。

关于“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若欲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须以先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为前提。如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仲裁裁决持异议,则需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算,期满十五日方可向人民法院依法递交诉状。此乃劳动争议的必要流程之一。 必须强调的是,我们国家规定劳动仲裁乃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这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举措。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一般应在45天内结案。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证据搜集等因素,结案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复杂案件可以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延期,且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总时长不得超过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