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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工资拖欠如何维权

时间:2025.06.11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1195人
律师解析:
(一)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过程中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沟通证据,以证明曾就工资问题进行过协商。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详细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情况、工资拖欠金额和时长等信息,等待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三)申请劳动仲裁,在规定的一年时效内提交书面申请,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事实。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要时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名劳务派遣工,被派至用工单位工作。工作结束后,小朱未按时收到工资。他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却未得到满意答复。于是,小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仍未在限期内支付。小朱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未达其预期,小朱决定向法院起诉,同时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案情分析:

1、小朱遭遇工资拖欠后,先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并保留记录,这是合理的维权步骤。协商无果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符合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
2、小朱在仲裁结果不满意后,在规定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并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依据法律,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小朱的做法正确,可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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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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