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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合同恶意仲裁咋办

时间:2025.06.09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阅读:1010人
律师解析:
1.面对员工不签合同恶意仲裁,用人单位应积极应对。
先收集通知员工签合同的记录,像邮件、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明单位已履行签约义务,是员工拒绝。
2.自用工起一个月内,员工不签合同,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补偿。
若超一个月,要证明是员工恶意不签。
3.仲裁时合理用证据反驳员工不合理诉求,如员工要双倍工资,单位可用证据表明自身无过错。
充分举证是关键。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家公司员工,工作数月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称曾多次通过邮件、聊天记录等书面方式通知小许签订合同,但小许均拒绝。公司认为小许是恶意不签合同,意在获取双倍工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该公司已收集通知小许签订合同的记录,可证明尽到签订合同义务
2、若已超出一个月,公司需证明是小许恶意不签。在仲裁过程中,公司可合理运用这些证据,反驳小许要求双倍工资的不合理诉求,说明自身无过错,充分举证是应对此类仲裁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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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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