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主张
加班费存在时效限制。
按照法律,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2.不过,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因为拖欠
劳动报酬产生争议,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比如在正常工作期间,发现公司一直没给加班费,随时都能申请仲裁。
3.但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就应当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申请。
举个例子,离职后才想起还有加班费没拿到,就得在离职日起一年内去申请仲裁。
4.所以,如果想主张加班费,一定要在规定时效内采取行动。
要是离职后超过一年才去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可能会以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劳动者的权益就很难得到支持了。
案情回顾:小朱曾在一家公司任职,在职期间经常
加班,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小朱离职后,起初并未在意。三年后,小朱想起此事,便向公司主张加班费,要求公司支付其在职期间的加班费用。公司则以超过时效为由进行抗辩,拒绝支付。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小朱离职已三年才主张加班费,已超过法定的
仲裁时效,公司提出时效抗辩具有法律依据,小朱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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