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通常,不缴纳保险就无法领取失业金。
按照《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
失业保险金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这意味着,在失业前,单位和个人都要持续、规范地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时长累计达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比如被单位辞退、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情况,而主动
辞职一般不符合该条件。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表明自己处于失业状态且有重新就业的意愿。
未缴纳保险的影响
失业保险的缴纳是领取失业金的基础,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
若未缴纳失业保险,自然不具备领取资格。
但要是单位应缴却未缴,致使职工无法领取失业金,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以弥补自身的损失。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了两年,近期公司
经营不善将其辞退。小许去申请
失业金时却被告知无法领取,原因是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小许认为公司应承担责任给予
赔偿,而公司则觉得小许不符合领取条件,不应赔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小许虽满足后两个条件,但公司未缴费,导致其不满足领取前提。
2、由于是公司应缴未缴失业保险,致使小许无法领取失业金,按照规定,小许有权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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