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经济补偿金是在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
劳动者的一种
经济补偿。
以下详细介绍获得情形与计算标准:
获得情形
1.
协商一致解除: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且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时,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2.无过错性辞退:
若用人单位进行无过错性辞退,例如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劳动者也能得到相应补偿。
3.经济性
裁员:
企业因自身经营等问题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被裁员工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
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且
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公司因经营问题进行经济性裁员,与小朱解除劳动合同。小朱认为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公司却认为小朱工作表现不佳,不应支付。小朱不服,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形,所以该公司以小朱工作表现不佳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不合理,应依法支付。
2、小朱工作3年零4个月,按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所以公司应支付小朱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按小朱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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