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来说,
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是
劳动者自己不想
续签,通常没有
经济补偿。
2.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时,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况外,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3.具体而言,要是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续签,劳动者不续签,那就没有补偿;
要是单位降低待遇续签或者不续签,就应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
比如工作满三年,就支付三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经济补偿情况要根据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具体行为来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提出以原待遇续
签合同,小朱却不想续签。小朱认为公司应给予自己经济补偿,而公司则觉得小朱主动不续签,不应获得补偿,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公司以原待遇续签,属于维持约定条件续订。
2、所以,小朱自己不想续签,不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公司无需向小朱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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