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非全日制用工的
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能超过十五日。
2.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
当事人能够订立
口头协议。
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
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订立
劳动合同。
不过,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
工资,且支付周期有明确限制,最长为十五日。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能及时拿到劳动报酬,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支付管理秩序。
例如,劳动者在某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单位就需按照规定,每十五日按时结算并足额支付其工资,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也让整个非全日制用工的薪酬支付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案情回顾:小何为非全日制劳动者,与A、B两家单位分别订立了口头协议。A单位按约定每半月支付工资,而B单位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小何工资。小何与B单位沟通,B单位认为非全日制用工支付周期灵活,可自行决定。小何则认为B单位违反规定,要求及时支付工资。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小何与A、B单位订立口头协议符合法律要求。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能超过十五日,B单位超过该期限未支付工资,违反了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和规范薪酬支付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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