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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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时,除非存在法定解除或终止情形,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从应签订之日起对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直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达成。

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况下仍不签无固定期限的第三份合同,应从应签之日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按原薪水标准提出续签遭拒,则无需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应签之日起每月需支付双倍工资。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拒绝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违法行为。若双方已连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情况,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签时,除非劳动者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时,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决定不予续签。根据规定,此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或存在法定不续签情形。因此,用人单位在第三次续签时需遵守此规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拒绝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违法行为。若双方已连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情况,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签时,除非劳动者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